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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政策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20.03.23        浏览:4816 次
对科技人员科研成果实现就地转化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励。对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实现在我市转移转化的,给予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每年每人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贴;给予受让该科技成果的企业每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补贴。企业重点技术创新、科研成果转化,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

政府政策

1、沈阳市相关政策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19年沈阳市“高层次创新人才计划”项目安排的通知(沈科发〔2020〕1号)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19年沈阳市高端外国专家年薪资助计划项目的通知(沈科发〔2019〕73号)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沈阳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沈科发〔2019〕56号)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http://kjj.shenyang.gov.cn/html/KXJSJ/156496479893152/156497538695871/156497538695881/7989315296566159.html     

 

2、浑南区相关政策

关于组织开展“沈阳高新区打造科技资源支撑型特色载体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申报的通知            浑南高新区人民政府


浑南高新产业政策二十条部分政策 

1.对科技人员科研成果实现就地转化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励。对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实现在我市转移转化的,给予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每年每人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贴;给予受让该科技成果的企业每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补贴。企业重点技术创新、科研成果转化,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

2.对进入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库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资助,企业所在区、县(市)一次性给予20万元配套资助;对进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资助;对小微企业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对“双培育计划”企业,核心专利技术转化最高给予50万元补助,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最高给予100万元补助,承担“双百工程”项目给予100万元补助,高层次人才、团队本地转化创新成果最高给予100万元补助,研制技术标准最高给予100万元补助,累计最高补助300万元。

 3.对新注册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企业,从投产运营之日起,3年内按照企业所得税地方本级财力留成部分的100%给予奖励,第4—5年按照企业所得税地方本级财力留成部分的50%给予奖励。

园区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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